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担负着金溪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灭火战斗员5名。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灭火战斗员: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可放宽年龄。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5日;联系人:李站长15170830881。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到现场,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或复员证(退役军人需提供)、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3份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表(见附表1)到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金溪县象山北路185号消防大队)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大队依据招聘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体能测试70%,面试30%计入考试总成绩。1.体能测试:1000米跑、100米跑、4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每个项目设成绩100分,五个测试项目所得分相加后除以5为体能测试得分。体能测试最后得分乘以7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其中1000米未达到60分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环节。体能具体标准:见附件2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后得分乘以3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携带个人简历等材料。
(四)组织录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在大队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公示完毕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3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3年,3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专职消防员: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023年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担负着黎川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正规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男性)。招聘岗位:
1、专职消防员岗位(5人):年龄18-28周岁,男性,有个人特长者(①退役军人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C: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的),适当放宽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身高165厘米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包括中专)、具有文秘写作能力、体育特长、水电机修、园艺厨艺等技术专长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记录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6、前期被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辞退过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8日
报名专职消防员岗位联系人:
黄班长:18779496681
袁站长:17607949834
(请在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来大队报名或电话咨询)
2、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到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黎川县工业园区平高二路8号),报名人员持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体健康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694782907@qq.com。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
(二)考核要求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仰卧起坐。每个项目设成绩100分,共计400分。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环节。体能具体标准:附件1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大队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不合格①体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低于标准体重的15%;②纹身: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的;③病毒性肝炎的或其他传染病的。
2、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签订劳动合同。
三、使用管理
(一)依据有关规定,对新招的政府专职队员实行封闭式军事化教育培训以及跟班学习,实习期满后进行转正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无休假,周末根据日常表现情况予以适当调休。(二)日常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三)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解聘。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
四、待遇保障
待遇保障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通过转正考核正式录取后,基本工资4830元/月、高危补助880元/月、绩效考评400元/月,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年终奖,并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发放岗位津贴。同时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积金)。
2、伙食享受与在职消防员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住宿。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备战制度,每月按比例实行轮休。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